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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店面交了卫生费,但最近几天环卫工人都不把我们垃圾运走这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1-07 16:56: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义务
  • 法律分析:每个地区标准不同,垃圾处理费主要包含两种费用,分别是垃圾代运费和门前代扫费。
    1.垃圾代运费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所产生的垃圾及居民装修住宅产生的垃圾,但自己无力运除,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运所发生的费用。门前代扫费是沿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负责门前的清扫保洁责任,在自己无力清扫保洁,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代为清扫所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可以进行投诉
  • 法律分析:个体户卫生费收费标准:按门前卫生责任区面积交纳垃圾处理费。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门店为每平方米每月
    0.6元;街坊支路两侧的经营门店为每平方米每月
    0.3元。门前责任区的范围,繁华街道及主次干道为门前围墙至人行道侧石以内,支路背街为门前围墙至道路中心线。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知》 第四条 不得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向企业征收下列费用:
    (一)各地教育部门、学校自定的职工子女入学费;
    (二)建田费、垦复费;
    (三)进入城市落户的人头费;
    (四)煤气开发费;
    (五)集中供电费;
    (六)过路费;
    (七)过桥费(集资或用贷款建桥的除外);
    (八)排水增容费;
    (九)各种名目的治安管理费;
    (十)各种名目的卫生费;
    (十一)绿化费;
    (十二)支农费;
    (十三)各种名目的会议费;
    (十四)其他名目的费用。
    城市市区新建项目,需要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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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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