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店名错一个字算不算重复

其他
2024-01-07 10:24: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店名差一个字,但其他方面明显有很大区别,不会使公众误认的,不算侵权;但如果该店名与其他店名相似度过高,造成消费者无法分辨与知名商标之间的区别的,算侵权。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店名差一个字,但其他方面明显有很大区别,不会使公众误认的,不算侵权;但如果该店名与其他店名相似度过高,造成消费者无法分辨与知名商标之间的区别的,算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店名一字之差,如果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就可以认定为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