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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以长期没有消费作为理由冻结,请问银行有这个权力吗?可以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24-01-07 09:59: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会,只是不能使用。银行卡冻结里边的钱还是会在的,只是不能取出进行消费,可以向银行进行解冻申请。持卡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到银行营业网点找到工作人员,然后填写申请解冻业务申请,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银行卡即可解冻完成,然后银行卡就恢复正常,可以正常的存取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法律分析:银行卡转账一次后被冻结,可拨打银行客服咨询原因。 银行卡冻结不会自动解除的,需要持卡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去开户银行柜台办理解冻业务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法律分析:建议联系一下相关银行确认银行卡是否被冻结。并询问公安机关相关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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