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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卡收到了涉诈款,被冻结,办个二类卡能当工资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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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7 08:59: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资卡被冻结主要是不能将钱取出,而存钱到工资卡是不受影响的,所以工资卡冻结后,工资还能到账的。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如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或如果重新办卡,法院一经发现,会立即重新冻结新卡,并且还会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    



  • 法律分析:工资卡是针对单位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而发放的,一为财务划帐方便、二为减少现金流通。若的工资卡冻结了,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或提供卡号给公司财务部进行登记即可。如果工资卡被法院冻结,不能换工资卡,现在是法院要求银行和单位都要配合实施冻结,如果确实需要换工资卡应当向法院报告,然后法院继续冻结,直到执行完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工资卡被冻结重新办理一张银行卡或提供卡号给公司财务部进行登记即可。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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