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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房子被A以代理人的身份卖给了B,过户之后A又卖给了C,然后房产证上写的B的名字 ,去法院之后法院判决A和B的买卖合同无效,但是C现在起诉要我离开我的房子,他能成功吗

房产纠纷
2024-01-10 11:07: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先撤销B的房产登记行为,恢复到你的名下。C还要起诉买卖合同有效,涉案房产的产权归C,才有权诉请你搬离涉案房产。
  • 合同一旦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自始不成立,过户登记行为也是无效的。c是否进行了登记?
  • 你好,请问合同是a和c签的吗,方便详细说明一下吗
  • 谁卖给了C,法院判决C的合同也无效吗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起诉。当事人应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备好证据资料,由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即可。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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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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