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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经常被父母打骂 父母总是拿学习刺激她 还拿摔手机威胁她 使她长期陷入抑郁的情绪之中 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自残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警么

损害赔偿
2024-01-07 13:02: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报警警察能怎么办?好好说呗,警察又不能拘留她父母,拘留了谁照顾孩子?当然这也是一种选择
  • 有类似家暴倾向,可以报警协调。
  • 可以报警。根据案情,公安机关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警察会对家长批评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如果被人威胁要伤害自己和家人,应当及时向警方求助,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可以报警,但建议与父母好好沟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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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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