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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离家出走保持联系,父母报警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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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16:31: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成年人离家出走之后是可以进行报警的,人口失踪一般是24小时可以报案,失踪48小时立案。如果能够联系上的话,那么就不属于失踪。并且成年人有权利选择离家出走。
    因此,如果成年人在没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报警,但是警察不会受理。但如果对方有生命受到威胁的可能性或者是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性,那么警察会受理,不过前提是需要能拿出证据来证明事实的存在。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 法律分析:成年孩子离家出走报警有用,具体如下:成年孩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备案。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 17岁报警不可以不通知家长。报警后如需在公安机关进行笔录,将会通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公安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
    (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对口头告知内容有异议或者不能当场判断的,应当书面告知,但因没有联系方式、身份不明等客观原因无法书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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