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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了个房子,合同中约定物业费1.5元每平,但是交房时按1.7元收的,我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吗?房产证还没有办理。

合同纠纷
2024-01-07 20:40: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物业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收取。如果交房时物业费价格与合同约定的不符,可以先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物业费上涨的原因。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建议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之前,你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其中关于物业费的约定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你认为物业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房产证未办理完成之前,你可能需要考虑到退房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 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具体的约定才能给你一个准确的界定
  •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
  • 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 建议向当地物价部门详细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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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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