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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院10天后,再次住进不同科室,医生不给走医保报销,怎么维权。

劳动纠纷
2024-01-06 13:58: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有证据可直接起诉处理
  • 法律分析:第二次入院时间间隔不够,未超过15天,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因治疗需要住院后短期内可以办理再次住院。对于因治疗后短期内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的,由参保人员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和个人身份证、加盖医保专用章的住院证、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到再次住院的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上一次住院医院提供的住院费用证明应包括上一次住院资格确认书编号、出院时间、自费金额、增付金额、申报金额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三条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
    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 您好,向医疗保险部门查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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