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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跨省吗

行政纠纷
2024-01-06 21:40: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关键是行政主体,你所谓的跨省是异地管辖吗?建议进一步详细介绍或面询。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
    行政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最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涉及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
    视为撤诉有以下三种情形: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进行行政诉讼的方式是:
    1、首先要确定案件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和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4、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然后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异地起诉,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
    行政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最开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的案件,可以由被告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对涉及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分为,自愿撤诉和视为撤诉,自愿撤诉是指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行为。
    视为撤诉有以下三种情形: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3、原告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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