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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被执行人的家属,我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把我的房子换锁查封了我回不去家在外流浪,我得找哪个部门

刑事案件
2024-01-05 23:25: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 法律分析:如果在法院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的,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找执行局提,不行就起诉
  •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8、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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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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