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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判决退回彩礼,被告名下名下没有财产

婚姻家庭
2024-01-06 10:46: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没有财产,也可以先申请执行,列入失信名单,限高名额,失信彩铃名单
  • 您好,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力的,通常情况下没有办法执行。
  • 你需要找出财产线索,申请强制执行
  • 起诉离婚法院关于彩礼钱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判决不予返还。但如果具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了并且未共同生活、双方已经离婚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法院会支持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判决女方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退婚官司的裁判规则:如果涉及的纠纷是按“彩礼是否应当退还”则法院的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就退婚的,或者虽然结婚登记了但是未共同生活又离婚,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又离婚的,其依法应当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起诉离婚法院关于彩礼钱的判决:一般情况下,判决不予返还。但如果具有办理结婚登记离婚了并且未共同生活、双方已经离婚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的,法院会支持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判决女方退还。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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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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