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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被锯子隔断了食指和中指的经,骨头没事,请问该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1-08 17:23:19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工伤没伤骨,未达到残疾的可以获得以下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交通食宿费。
  • 您好,可以先到鉴定机构出一份伤残等级报告,后面通过诉讼途径争取合法权益p
  • 你好,工伤可以去做工伤认定,根据评级结果而定赔偿
  • 要根据伤情,人身损害或者工伤鉴定来计算赔偿
  • 可以让雇佣你的包工头赔偿损失。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进行维权的
  • 去申请工伤认定,找雇主赔钱,
  • 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
  • 工伤赔偿一般从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进行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应该按以下流程进行赔偿: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限制的时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3、用人单位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赔偿一般从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进行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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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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