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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公司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面最后一句话是 与公司无劳资纠纷。 公司当时并没有结清工资,我现在问她要却不给,说没有劳资纠纷。这样违法吗?我还可以要回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4-01-05 17:39: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这样的事情,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具体说明一下情况以便于更好的分析案件细节
  • 没签合同工资没发要的回。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讨要工资,通过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法律分析:被辞退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与处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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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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