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出纳,给公司开发票超额了,造成11500应交税款,但是是会计让开的。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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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追问:会计让我承担主要责任
解答:你好,看你是否有过错,进一步沟通我,详细解答
追问:这个个体户在我手里,发票是我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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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谁?员工有重大过错单位可要求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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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向税务部门反应。起诉该公司连带该公司冒充虚开发票的人及原公司
法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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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税务部门反应。起诉该公司连带该公司冒充虚开发票的人及原公司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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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