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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帮一个老板干活,几年了也没要到钱,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也没打欠条结算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劳动纠纷
2024-01-05 11:02: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否有老板的身份信息,具体干活的钱有多少,是什么时候干的活,是否有其他人与你一起干活,其他人是否得到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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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板欠钱不还要回来的方法:首先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对方不还钱的,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证据保存好。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一)协商:遇到对方老板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老板欠钱不还索要的方法:首先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还钱。对方不还钱的,尽早去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权利受损。同时一定要将借条等证据保存好。法院判决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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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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