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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手机号码出现滞纳金,未告知我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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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5:51: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手机号码滞纳金金额等于欠交话费乘以超期天数再乘以千分之三。
    一般在上月账单次月初出账后的当月月底之前必须交清话费,否则再下月实施停机措施,并且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即滞纳金金额等于欠交话费乘以超期天数再乘以千分之三。
    一般来说欠费3个月不缴费号码即会暂停,暂停后超过3个月进入冷冻期,之后手机号码会被注销。如果是合约机在合约期间,用户违反合约,需要去营业厅注销服务,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不去注销,今后再办理业务就无法办理,同时还会有工作人员催缴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 你好,电信滞纳金是日息
    0.3%,是按欠费金额计算的.不是利滚利。
    滞纳金是指对超过交费时间仍未缴纳电信费用的用户,从本月6日起计收每天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滞纳金按天算,为所欠本金费用的千分之三(即
    0.003),叠加累计。例如用户欠费1000元,共欠10天,则滞纳金为1000*
    0.003*10=3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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