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多久可以消除
1、按相关司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法院应该立即撤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
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被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被执行的条件如下:
1、须有执行根据。
执行根据就是强制执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即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赔偿调解书;
2、有可供执行的内容。并非所有的裁判文书都有执行的可能,裁判所确定给义务人的义务有的具有执行的意义,有的则没有执行的必要;
3、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4、申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以内提出了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