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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对方拒绝垫付医药费,保险公司以责任判决未定,自己能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
2024-01-06 10:33: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需要自己先出资治疗,治疗结束再根据病历与医药费单子,起诉对方与对方保险公司主张。
  • 可以先垫付看病,依据认定书,起诉要求赔偿,进一步沟通我, 详细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后,从法律上讲,对方并没有垫付医药费的法定义务。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只能组织双方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医药费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也可以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超出部分由受害方垫付。 首先,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
    根据相关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其次,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撞人的医疗费保险怎么赔偿?
    车撞人的医疗费保险赔偿有: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证明和资料;
    3、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确定赔偿金额;
    4、赔偿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 自己垫付以后保存好相关发票,日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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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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