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和女朋友订完婚,已将彩礼及五金首饰都交给对方,现女方因吵架坚决要求退婚,男方主动低头认错,并没什么过错,女方认为双方性格不合。女方主动提出退婚,请问女方因退还全部彩礼吗,并且主动承担五金首饰等损失吗

婚姻家庭
2024-01-04 14:43:42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双方的确不能生活下去及时结束也是好事,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没有共同生活,彩礼一般是全部退还的,首饰一般是返还实物,如果双方能够协商折价给付现金也是可以的。
  • 你好,彩礼可以协商退还,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即可。
  • 退婚的话,所有的彩礼首饰这些全部都应该退还的。
  • 您好,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及五金首饰的。
  • 你好,女方应当退还相应的彩礼。
  • 你好,具体沟通一下,详细情况
  • 你好,具体情况是要具体分析的
  • 您好,五金材料一共多少钱呢
  • 你好,可以帮你要回彩礼的
  • 要退还的,具体多少金额呢
  • 订婚后一方反悔是可以返还财物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退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且双方必须离婚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且双方必须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一方反悔能返还财物,因为有以下情形之一,需要退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女方反悔不愿意结婚的,若男方给付彩礼的,女方需要退还。其次就是为了结婚而赠与的首饰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比如520红包之类的,则属于赠与,不可以要回来。
  • 您好你们单位彩礼应该退还的
查看全部1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