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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驾驶电动车的人撞伤,对方保险公司只愿支付已发生的费用,医院催款单要求补齐2万,医生告知伤者需要住院至少一周用来观察用药以及后续治疗,该保险公司负责人目前只愿垫付从发生事故当天的1月1日至1月3日已产生的医药费并且表示只能垫付一次

交通事故
2024-01-04 14:38:22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你们可以自己支付医药费,保留好发票,然后后面再找对方进行赔偿,等伤者做了伤残鉴定以后,再起诉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这样他们该赔多少就应该赔多少,不能拖拉和拒绝了。
  • 你只有先自己垫付费用,然后找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 是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肯定只愿意垫付一部分
  • 您好,您可以直接找对方当事人赔偿!
  • 你好,这边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吗?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吗
    追问:没有 能肯定对方全责或主责
  • 你好 可以起诉对方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不同的事故后果有不同的赔偿方式。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赔偿即可。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马上安排律师与您沟通————
  • 您好!请问您当时报警定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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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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