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城管扣车不还

债权债务
2024-01-04 10:01: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完善下具体的情况和问题 根据目前描述无法判断
  • 你好,这个是可以缴纳罚金收回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
  • 法定期限不归还的,可以报警
  • 城管扣车不给处理办法如下:
    1、城管扣车不给处理如果是车主带上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正副本,去交警大队处理,领取罚单交罚款;
    2、如果是违停,只收取违停费用100元。到停车场提车,并交停车费;
    3、如果扣车行为是不合法,对该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城管扣车不给处理怎么投诉
    1、可以打12345举报,前提为车辆无违规行为;
    2、本级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
    3、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 城管是有权利扣车的,这并不违法。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调查期间可以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 一、车被城管拖走了怎么处理
    1、车被城管拖走了,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二、违章停车行为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总而言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辆应该在指定地点停放,不能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公民发现违章停车,可以举报,一般可以拨打110或者当地的交警大队的电话等。对于违章停车,根据造成的情节程度,处罚款、扣分和吊销驾驶证。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