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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海外做产品仓库,从国内订购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在微信上进行的沟通,但是卖家反而不承认自己的质量问题,这种情况怎么维权

损害赔偿
2024-01-03 18:23: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实体店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投诉渠道有:
    1、当地市场监管局;
    2、12315消费者申诉热线或者当地消费者协会;
    3、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收集证据,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大部分情况下消费者有两种维权路径选择:一是产品质量纠纷诉讼,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包括收货地,所以消费者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因此,即便商家在外地,也不用过于担心,收货地法院也是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来维护权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法律分析:大部分情况下消费者有两种维权路径选择:一是产品质量纠纷诉讼,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行为结果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是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网络购物合同的合同履行地包括收货地,所以消费者可以到收货地法院起诉。因此,即便商家在外地,也不用过于担心,收货地法院也是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来维护权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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