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欠钱不还 你好,现将情况简述如下: 一位朋友出于信任,于2014年借助他3万,当时手写一份借钱条款,标注借款人借款人手印,借款金额,以及还款账号。多次催促还款推脱,现手机号已联系不到人,能否通过法律渠道追回欠款及利息

债权债务
2024-01-04 14:09:1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您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请说说你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的帮助你
  • 你好,如果欠款不还,债权人有权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追回欠款和利息。
  • 您好,可以详细说说具体情况吗?
  • 您这种情况是可以要回来的
  • 你好 可以起诉对方还钱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1、这种情况就直接和对方说吧,还委婉什么,如果对方没有那么多,可以让对方先给一部分,但是如果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点都不给的话,那么以后就不要再借钱给对方,从这件事上就能看清对方的人品如何;
    2、以后借钱需谨慎,如果再碰到借钱的话一点让对方写借条并附上身份信息,这样以后便于去起诉或者找催收机构帮忙催收。
  • 债务人已经履行还款义务而没有收回欠条,首先应向债权人索要或请求销毁并保留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务人应当积极搜集证据,如还钱时的见证人、转账记录或汇款单据、与还款有关的聊天记录等一切可以证明还款事实的证据,只要能向法院证明已经向对方清偿了债务,法院就不会判令再次还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