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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门诊 病历本怎么拿

医疗纠纷
2024-01-03 14:32: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 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 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病历本领取可当地的街道社区服务点的医保柜台、区县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等地领取。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社保卡或医保卡;
    3、原法律依据:《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和新申领除外);
    4、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首次领取病历本不会收费,若是遗失补办的则需要收10元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法律分析:
    1.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 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 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 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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