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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离婚,我可以要求男方分土地给我吗?

婚姻家庭
2024-01-03 19:29:1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田地有你的份额吗?可以要求补偿,具体是什么情况?
  • 需要看这个土地的产权属于谁?是否是祖籍地
  • 你好,具体情况说明,可以沟通一下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分配财产处理的
  • 具体情况有哪些证据呢
  • 离婚土地分配方式如下: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按照一般规定,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归土地承包方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离婚分割土地承包权的原则如下:
    1、男女双方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虑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九条
    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离婚时夫妻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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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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