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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法院判决孩子一人一个抚养,女方拒不执行,法院好像又申请不了强制执行,现在我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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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23:27:5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联系详谈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u分析的,这个要求多少抚养费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跟法院沟通看其他可行措施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这个是可以去争取小孩的啊
  • 法律分析: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通常首先促进双方协商调解,尽可能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对被执行人训诫教育,责令其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通常首先促进双方协商调解,尽可能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对被执行人训诫教育,责令其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不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1、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2、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 这种情况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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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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