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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要求跟我断绝关系,已成年,未结婚,22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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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17:15: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断绝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 无法办理断绝关系。
    在我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具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义务,是无法通过约定的方式解除的,父母与子女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
    父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按时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就赡养费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成年子女确实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子女定期给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没成年是不可以断绝关系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一、断绝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1、一出生就有的血缘亲属是不能断绝关系的,这种关系到任何单位都是不可能出具断绝关系的证明,因为一出生拥有了与有血缘关系等亲属息息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意义上永远保护的。能出具这张证明也是无效的,法律上不会承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1、 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 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
    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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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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