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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房子赔偿问题,原有宅基地重新建

征地拆迁
2024-01-02 21:12:4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新建住宅是需要符合当地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的,一般是以户来核准的。通常情况下,无论是重新申请宅基地,还是在老房子原址上重建,都是要符合目前的宅基地用地标准的。
    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例如某地对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为: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
    第六条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第九条 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安置方式,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
    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
    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
    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
    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安置方式: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下面我们将继续为您介绍202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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