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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谈恋爱脚踏两条船被发现了对方要求还钱可以不还吗

债权债务
2024-01-04 10:18:25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的钱不一定能要回,如果钱是赠与的,则不需要偿还
  • 你好,保留证据起诉,有无相关信息
  • 那您现在是想了解什么情况呢?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进行协商
  • 可以整理证据委托维权处理
  • 你好!这个金额有多少的
  • 多少金额,可以去起诉的
  • 如果是赠与行为可以不还
  • 法律分析:男女谈恋爱其间男方给女方的钱分手后不一定要返还,不返还不一定违法:
    1、如果是赠与,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不返还不违法。
    2、如果是彩礼性质的附条件赠与,应该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需要分情况分析,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回,如果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赠与则不能要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就是婚约财产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根据你描述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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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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