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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车撞死了,死了十二天了,医院末出手术记录和死完记录,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1-04 11:59:4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中事故责任是怎么样划分的。交通事故总共有十几项赔偿项目,一般交通死亡的话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每个赔偿项目所需材料不同,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赔偿数额不尽相同,比如尸检报告,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要求车主和保险公司赔偿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交通事故受伤后受害人住院治疗的,经治疗康复后出院死亡的,一般是与交通事故无关的,按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进行赔偿。首先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做出死亡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与车祸有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死亡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
    当然还要看是否延误治疗。撞人也分责任分配的。是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交通事故,以此来看驾驶员承担多少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送到医院也要进行检查 并做出体检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事故认定书怎么划分责任的
  • 出车祸撞死人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
    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
    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出车祸撞死人应该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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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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