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生事,无中生有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诽谤罪,是指散布捏造的事实,足以败坏别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别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别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别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单纯的捏造并非诽谤罪的实行行为。将捏造的事实予以散布,才是诽谤的实行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