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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股朋友的店5万,我们在合同里写我朋友未经我同意就提前转让或结业需要赔付我双倍入股费也就是十万做违约金,请问这一条是可行的吗?法律支持赔付那么多吗?

合同纠纷
2024-01-09 21:33: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规定1、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如果你们之间的合伙合同没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您作为合伙人可以就此事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 你好,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双方依照意思自治原则自行约定的,对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你方支付的违约金,但若违约金约定过高,那么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适当予以调整。因此,你可以据此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不支持,本质这是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
  • 看实际状况呢 具体材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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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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