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肥封存的公积金 与现在所在地公司缴纳的公积金可以一起提取吗

劳动纠纷
2024-01-02 11:44: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到公积金管理局咨询具体情况
  • 可以在原来的公积金管理部门销户,然后全额提取原账户公积金,或者在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一般会要求先提供异地的新账户,由此地的工作人员开具同意转入的证明,这样就可以带着身份证、转入异地证明到原来公积金所在地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了。住房公积金,就是指国家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国企、城区集体企业、国外投资公司、城区私人企业以及其他城区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企业、社团组织以及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存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去柜台查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公积金提取是自己去办理的,但是必须经过单位开具相关证明的,单位无法替员工办理的,受理时效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准,不同的地区偿还商贷需要的材料不同,需要中心当地公积金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属于个人的。公司倒闭与否和的公积金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在职期间企业有正常帮缴纳公积金,就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