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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现在要走然后没有提前30天告知

合同纠纷
2024-01-02 11:20:1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签劳动合同了吗,有没有缴纳社保,如果都没有可以直接离职的
  •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也可以直接要求赔偿, 进一步沟通我
  • 你好,请详细说一下你这个问题的具体情况,看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 具体什么问题请详细说明
  • 您好,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辞职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公司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构成旷工,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以此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有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辞职不让走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若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就可以走了,不需要任何人批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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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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