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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卖掉,不愿意去新公司,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1-02 22:52:2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具体的条款是什么?工龄是怎么计算的呢?
  • 你好,这个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 双方有具体争议协商不了可以申请仲裁裁决
  • 你好! 可以主张一定赔偿的
  • 你好,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
  • 不合理的可以去申请赔偿的
  • 公司被卖,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1、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则原公司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公司被卖一般是无需赔偿员工的。如果公司被卖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无法要求赔偿;如果新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被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无法要求赔偿。但新公司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辞退,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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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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