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找工作为由诈骗3万元,事后又向被害人借款2万元,中间有还过被借的2万元,后面又借了两万元,请问这两万元属于诈骗吗

刑事案件
2024-01-04 11:14: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这两万元是否属于诈骗还得看具体的情况
  •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只是找一个理由借钱,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是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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