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文明奖发放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院行政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决定和其他重要决议决定的;
2、能模范执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和其他管理规定的;
3、能踊跃参与学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的;
4、能按时完成学院精神文明创建任务的;
5、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