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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快递我寄回去了,但是我发现他们有一个快递我寄回去了。但是我发现他们的店铺。已经关闭了

损害赔偿
2024-01-01 13:15: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打电话给派件的快递员,询问是怎么回事,并商量解决方法。若快递员不能解决,可以找快递公司处理。也可以让卖家进行处理,买家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2、还可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1、打电话给派件的快递员,询问是怎么回事,并商量解决方法。若快递员不能解决,可以找快递公司处理。也可以让卖家进行处理,买家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2、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3、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42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分警告、罚款、拘留三种。也就是说故意冒领他人快递且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1日以上,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禁止寄递物品的目录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受寄件人委托,长期、批量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与寄件人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保障义务。
  • 联系快递公司,了解具体情况,申请取货或者直接寄回。通常未被签收快递会原路退回寄件人地址,先看下物流有没有退回被签收。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
    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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