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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已发,填写内容错误把微小型企业写成小型企业,招标代理公司要废我们的标,合理吗?

建筑工程
2024-01-01 01:56: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废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三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五)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法律分析:中标公告发出后废标,要证明相关行为违反招标投标相关的规定,并对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这样就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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