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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分居状态

婚姻家庭
2024-01-03 16:57:1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把想咨询的法律问题一次性说完整。分居是为了什么,想达到什么目的。
  • 你好,发生什么事情啦?有没有结婚证?方便的时候到律师所面谈。
  • 你好,是准备离婚吗?方便时可以到律所详谈。
  • 分居就分居呗,想清楚再做决定
  • 具体什么情况,有没有起诉

  •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上的分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您好,“分居”是一种待证事实,并非是一种文书或者协议,不存在分居文书是否有效的问题,而是所谓分居文书,是否能够证明分居事实的问题。
    单方面对分居事实的陈述,并不成立,而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
    如有居委会居住证明或者邻里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分居事实存在的,不管有无分居文书,也不论是单方还是双方共同确认的,分居都会被认定的。
    如有矛盾,建议商量解决,不建议采取“分居”等方式回避,更不建议将问题复杂化。
  • 法定的分居是指:

    一、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开的,不能是因为工作原因等分居;

    二、分居的标准,通常是在不同地点的两处房屋内各自分开居住,如果只是分床或分房睡,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分居;

    三、分居的这两年,必须是持续性的,如果是断断续续的分居,则要从最后一次分居时间计算两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具体情况可以讲一下帮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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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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