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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停车费太贵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1-03 10:34: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小区停车费举管理部门如下:
    1、小区违规收停车费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小区收取不合法或高额收取停车费且经协商不赔偿损失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
    3、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举报需要什么材料
    1、举报需要准备违法的事实存在,需要有举报的书面材料;
    2、举报他人犯罪不是必须要提供证据的,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条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隐蔽,很多情况下举报人难以提供确实的证据;
    3、举报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降低停车费的。

  • 一、小区停车费不合理怎么办
    1、小区停车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小区车位的纠纷,其实也分很多种情况,如果是小区的停车费,这个可以找物价局来进行举报,因为它涉及到财产相关,但如果是普通的纠纷,它就是一种民事上的纠纷,民事上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采取上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那么上诉肯定是找人民法院来进行上诉。
  • 法律分析:发现不合法收取小区停车费,或违反小区停车收费标准高额收费,应积极举报,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也可以找物价局或房管局进行反映。最好通过业主委员代表与物业协商小区停车费标准,约定到合同中,避免出现乱收费的情况。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小区停车费举管理部门如下:
    1、小区违规收停车费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小区收取不合法或高额收取停车费且经协商不赔偿损失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物价局或房管局反映;
    3、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举报需要什么材料
    1、举报需要准备违法的事实存在,需要有举报的书面材料;
    2、举报他人犯罪不是必须要提供证据的,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条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隐蔽,很多情况下举报人难以提供确实的证据;
    3、举报时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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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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