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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横穿厨房怎办

房产纠纷
2023-12-31 18:4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使用易燃气体作燃料的厨房,必须定期检查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杜绝因设施带故障运行造成安全隐患。检查泄露时,一般采用肥皂水的方法,严禁用明火试漏。
    发现易燃气体泄露,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用明火和开、关电器设备。法律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13611 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
    2.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除应符合第
    3.
    2.1条外,还应分别符合下列第1~4款的规定。
    1、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
    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 11174 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 的规定;
    4、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做主气源时,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 倍,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管道外壁温度5℃。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
    3.
    2.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对于以一氧化碳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0.02%(体积分数)时,应能察觉。
    3.
    2.4 城镇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臭剂和燃气混合在一起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
    2、加臭剂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
    3、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伤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
    4、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
    2.5%(质量分数);
    5、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应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 使用易燃气体作燃料的厨房,必须定期检查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杜绝因设施带故障运行造成安全隐患。检查泄露时,一般采用肥皂水的方法,严禁用明火试漏。发现易燃气体泄露,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用明火和开、关电器设备。法律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城镇燃气(应按基准气分类)的发热量和组分的波动应符合城镇燃气互换的要求;
    2、城镇燃气偏离基准气的波动范围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城市燃气分类》GB/T13611 的规定采用,并应适当留有余地。
    3.
    2.2 采用不同种类的燃气除应符合第
    3.
    2.1条外,还应分别符合下列第1~4款的规定。
    1、天然气的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发热量、总硫和硫化氢含量、水露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
    (2)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
    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 11174 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煤气》GB13612 的规定;
    4、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做主气源时,液化石油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 倍,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管道外壁温度5℃。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³。
    3.
    2.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燃气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对于以一氧化碳为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0.02%(体积分数)时,应能察觉。
    3.
    2.4 城镇燃气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臭剂和燃气混合在一起后应具有特殊的臭味;
    2、加臭剂不应对人体、管道或与其接触的材料有害;
    3、加臭剂的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呼吸有害,并不应腐蚀或伤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的材料;
    4、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不应大于
    2.5%(质量分数);
    5、加臭剂应有在空气中应能察觉的加臭剂含量指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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