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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订婚后 女方说因为三观不合提示退婚 这种情况的话他们是不是应该退还全部聘礼跟三金

婚姻家庭
2023-12-31 17:21: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如果打字不便可以留下电话 这边立即回电!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女方应当退还彩礼和三金。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是的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
  • 订婚后双方要退婚,男方给的钱如果是属于彩礼的,能退回。如果是男女双方在订婚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与结婚目的无关,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不能退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退婚的,女方一般要将彩礼全额退还给男方。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在分手后请求女方当事人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男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男方有权在退婚后要求女方将彩礼全额退还给自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退婚的,彩礼应当全部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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