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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走保险公司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1-02 17:41: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属于受害人一方,还是车辆一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没有?
  • 你好,对方不愿意走保险,那就取证后起诉对方。
  • 你好,这要看具体有什么情况

  • 一、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报保险,对方不愿意赔偿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肇事方车辆购买了保险,可以要求对方报保险理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围内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2)若肇事方没有购买保险也不愿意赔偿,受损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协调;
    (3)如果双方能够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则可以签署和解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一直不处理的,可以去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有哪些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2、地震不赔;
    3、精神损失不赔;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
    6、爆胎不赔;
    7、被车上物品撞伤不赔;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12、撞到自家人不赔;
    13、车灯或倒车镜单独破碎不赔;
    14、自己加装的设备损坏不赔;
    15、随车物品致损的不赔。
  • 交通事故对方不走保险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
    2、对于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
    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
    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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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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