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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家产,能用耕地来做为抵押吗?

债权债务
2023-12-31 08:19: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耕地是否能够转让,变更登记,需要了解
  • 您好,耕地不能进行抵押。
  • 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抵押,但是应当是夫妻双方同意进行抵押,需要双方签字。且进行抵押的财产应当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耕地能设立抵押。耕地抵押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耕地抵押抵押时,其地面上的农作物与附着物一并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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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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