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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工作的时候 大拇指 2拇指肌肉没有了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2024-01-02 14:48: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如果有劳动合同,先去认定工伤,然后鉴定伤残,最后要求赔偿。
  • 您好,申请进行认定工伤。
  •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涉及伤残的,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的,才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工伤保险赔偿果单位没有及时申请,那么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限定的期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才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对应的赔偿标准需要结合工伤情形进一步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获得以下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首先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老板,索要赔偿。起诉有两点要注意,看从事的工作内容,若是保姆这种生活类或者消费类工作,则认定为雇佣关系,要通过民事诉讼走人身损害赔偿。其他的工作内容就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可以去当地工伤部门认定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这个里面就出现了处理这个事件的关键性的东西,因为给私人老板打工,应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要收集证据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工伤认定之后在当地提起劳动仲裁,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同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月份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满,方能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向老板索要赔偿。先和老板协商相应的赔偿,然后协商达成的话,就由老板出钱赔偿相应的医药费,营养费,以及后续治疗康复费,但是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一般都是按伤残等级来确定赔偿金的。
    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都不满意的话,伤者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老板,索要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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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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