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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一起喝酒第一场我在场,第二场有人喝死了但我不在场我有责任吗?我在第一场他喝醉的情况下我努力劝下一场别喝了,他第二场死了我没在场我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12-30 22:31: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正常情况下你一般没责任。
  • 法律分析: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则需要负连带责任,不存在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强迫性劝酒,比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同行人尽到了提醒、劝阻、通知家人、照顾、护送义务,同行人是无过错的,不需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起喝酒的人死了是有连带责任的,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法律分析:一起喝酒的人死了是有连带责任的,要看一起喝酒的人有没有劝酒行为,有没有尽到照顾义务。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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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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