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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1974年4月出生,从2008年元月与单位每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2024年5月退休,考虑到我近半年来身体不适经常吃药看病,工作力不重心,决定放弃签订2024年1-4月劳动合同。请问律师我能申请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23-12-31 14:47: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这些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因用人单位用工不当而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在认定失业人员是否有求职要求时,一般以其是否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并参加再就业活动为衡量的标准。
  • 不能,您已达到法定的女性职工提前五年的正常退休年龄,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 您好,如果您主动提出不续签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 您好,问题可以得到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视以下情况而定: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法律分析:
    1、法律规定距退休办理不满5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你可以自己补齐15年,然后领取退休金。
    3、如果交了失业保险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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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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