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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集体户口怎么给孩子上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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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 15:02: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单亲家庭给孩子上户口的方式: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登记人的关系证明、登记人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向登记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一般应当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申请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集体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程序是:一般需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家庭户口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然后,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法律规定,集体户口给孩子上户口的方式是:在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家庭户口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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